所属各相关部门:
根据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要求,现相关各部门需提交2026年度知识产权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1.体系内涵盖部门:
1)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人才人事处、财务资产处、科技管理部、质量计划处、条件保障处、科技创新成果处、研究生处、期刊与学术服务中心;
2)科研部门:瞬态光学研究室、条纹相机工程中心、光子功能材料与器件研究室、空间光学技术研究室、飞行器光学成像监视与测量技术研究室、光谱成像技术研究室、光电跟踪与测量技术研究室、先进光学仪器研究室、海洋光学技术研究室、检测技术研究中心、装校技术研究中心。
2. 提交说明:
请上述部门知识产权专员/联络员按照知识产权体系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活动,填写《部门年度知识产权目标表》(附件1)。目标编制填写可参考示例(附件2)并结合《部门知识产权职责对照表》(附件3),各部门知识产权职责已根据研究所现有部门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有疑问请与科技创新成果处联系沟通。
3. 提交时间:
请于4月8日前将《部门年度知识产权目标表》电子版(word版)提交至科技创新成果处审核,待审核确认后再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联系人:刘佳 高静
联系方式:88881812 kcc@opt.ac.cn
科技创新成果处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