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报1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对12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分别是: 

  1.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吉顺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20181月和5月,按照中央和省两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当地党委政府2次下发《整改方案》,明确该保护区内临时建筑看护房整改问题责任单位为吉林龙湾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责任人为张吉顺,整改时限为20186月。201886日,省环保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临时看护房仍未进行拆除整改,直至20181018日才被拆除。20191月,有关调查组在调查该问题时,张吉顺为应付调查、推卸责任,向调查组提供虚假整改方案,擅自篡改责任单位,并按照虚假方案内容向调查组提供情况,欺瞒组织。20201月,张吉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德惠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郑雨峰等人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4月,德惠市共有14家砖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其中只有2家砖厂到期关停,剩余12家砖厂一直在没有采矿许可证情况下开采黏土,直至同年96日才被强制关停。该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取缔关停违法砖厂的责任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未能在市政府规定期限内完成砖厂关停工作,对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开采黏土问题未进行有效制止。20192月,郑雨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德惠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一科科长丛志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永吉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陈广贵等人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失职失察问题。2019125日,省应急管理厅对该县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部分经营场所存在室内监控设备失灵等问题。时任永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广贵在检查当天,只安排该局监督管理科科长张新生等人对违规营业场所粘贴封条,要求暂停营业,并没有提出明确整改意见。126日,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对上述场所进行复检时,发现该局没有对查封现场进行管控,导致个别商户私自揭下封条继续营业。2019215日,省应急管理厅针对该县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问题,对永吉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20194月,陈广贵、张新生和时任永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毕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双辽市王奔镇宏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姜文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2020217日,该镇纪委疫情防控督导组到宏伟村检查工作时,发现武汉返乡人员姜某的医学观察结束时间应为128日,而实际解除医学观察时间为127日,给疫情防控工作留下隐患,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督导组检查工作当天,姜文明外出饮酒没有在岗,他人打电话将其叫回村委会后,已经醉酒的姜文明顶撞检查组工作人员妨碍检查,并大声辱骂其下属和驻村干部,随后又到镇政府闹事,造成恶劣影响。20202月,姜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丰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王金发等人在履职过程中乱作为问题。201710月,东丰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某找到时任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金发,想要在某地块办理采矿许可证进行采砂。王金发在明知该地块不符合办理采矿许可证条件的情况下,与时任副局长宗大兴商议,提出在该地块违规进行土地整治,再将土地整治过程中采的山砂变相卖给该公司。201912月,王金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宗大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东丰县矿产资源保护中心主任刘慧斌因违规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通化市东昌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宋镇平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20201月,宋镇平在担任团结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期间,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防疫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在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后,才排查到辖区内有3名武汉返乡人员,且在排查之后仍不重视,致使该3名人员在家隔离期间随意出入,管控工作形同虚设,给疫情防控工作留下隐患。宋镇平担心该问题被问责,指使下属做虚假会议记录欺瞒上级检查。宋镇平自担任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以来,工作作风漂浮,遇事推诿,对待下属态度生冷,高高在上,群众反映强烈。20202月,宋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7.长白县金华乡梨田村党支部书记朱联帮等人照抄照搬组织生活会材料问题。2016年至2018年,梨田村党支部在召开的“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以郑德荣同志为榜样,争做新时代先锋”专题组织生活会等4次组织生活会中,朱联帮和村会计陈德安、支部委员杜培华、监委会主任崔承宝、原民兵连长闫振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相同、多年沿用,均没有署名,存在照抄照搬组织生活会材料问题。20202月,朱联帮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未认真履行职责,且其本人照抄照搬组织生活会材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德安等人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深刻检查。 

  8.长岭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清波等人在履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97月至12月,张清波和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陈晓航,东岭乡党委书记陶占彬,东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韩宇等4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政策重视推动不力,致使东岭乡5个村级医疗定点机构新农合结算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也没有开展村民购药报销业务,导致该村2019年度21户贫困户41人未享受到村级医疗报销惠民政策,国家惠民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20204月,张清波、陶占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晓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韩宇进行诫勉谈话。 

  9.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军峰在履职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79月至20181月,曹军峰在担任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复举报的某农牧公司臭味污染问题没有认真开展调查,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自行监测过程进行监督,仅凭该公司自行监测结果做出“污染不超标”结论。曹军峰还存在对该公司粪污排放、粪尿储池容积“批小建大”、未经批准扩建病死猪处理场等监管不力、把关不严问题。201812月,曹军峰在担任洮南市畜牧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其签批同意,该公司违规通过“拆分申报”方式取得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还因其工作疏忽,致使该公司破坏草原案件未能及时移送公安机关。201912月,曹军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0.龙井市残疾人联合会就业科科长马鸿国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4月至20204月,马鸿国未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市某服务公司的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致使该公司挪用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3万元。20204月,马鸿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环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秋义等人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9月,该局在上报省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整改情况时,将培训方面的整改情况上报已完成。实际上,该局只将培训任务指标分解给池西区和池南区,并未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王秋义作为分管领导,同意该局农业管理科科长王科、科员孙振国上报虚假整改情况。20193月,王秋义、王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振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2.驻梅河口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兴民等人在扫黑除恶打伞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20189月至11月,刘兴民在负责扫黑除恶打伞工作期间,与该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人)陈岩研究决定,照抄照搬上级《实施方案》并下发,同时未落实上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刘兴民和陈岩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伪造2次研究扫黑除恶打伞工作党组会议记录。20206月,刘兴民、陈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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