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荣获碑林区“十佳文明市民学校”荣誉称号

   3月2日,中共西安市碑林区委、碑林区人民政府在区政府大礼堂隆重召开“碑林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碑林区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全区各街道、各系统及各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我所党委副书记刘书龙及综合办公室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了大会。

   大会总结了2005年度碑林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同时部署了2006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大会期间,区委、区政府表彰并授予26个单位为“碑林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称号,同时对2005年度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文明市民教育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全区10个单位的文明市民学校命名为碑林区2005年度《“十佳”文明市民学校》。我所受到大会表彰,所文明市民学校被授予《“十佳”文明市民学校》荣誉称号。


我所文明市民学校被命名为2005年度碑林区《十佳文明市民学校》



我所荣获《西安市“与文明同行 做文明的西安人”活动示范单位》
荣誉称号

   此外,大会还受西安市深化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我所作为全区唯一的一个示范单位与三个示范社区、一个示范学校一起接受了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颁发的《西安市“与文明同行 做文明的西安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奖牌。(综合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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