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参加“与文明结伴 与道德同行”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9月20日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五周年暨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我所与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边家村十子设立宣传站,开展“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公民道德宣传活动,并组织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纠正行人的不文明行为。

   为了认真搞好这次活动,我所提前进行了周密部署,发动部分志愿者上街进行宣传,同时印制了宣传标语、制作了志愿者袖章标识和小旗帜,并为每位参加维护交通秩序的人员购买了哨子。上午9点,宣传活动开始后,由我所机关人员及部分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边家村十子开展“与文明结伴,与道德同行,做文明碑林人”的宣传活动同时在道路十子的四个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在当日的活动中所综合办公室和离退休办公室两位处级领导带头参加交通值勤,并且在马路上一站就是三个小时。老同志宋辉、程锡铭、孙阿娣、张秀华、段彩玉、张修英虽然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但当他们听到要开展这次宣传活动后,一致表示我们老同志也要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做贡献,积极报名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在维护交通秩序的值勤中他们特别认真,不仅向行人宣传和发放“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碑林人”的倡议书及各项宣传材料,而且对行人闯红灯或不按规定线路走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耐心进行劝导和制止,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活动刚刚开始后,一位70岁的老大爷拿到我们发放的宣传材料后说,这个活动好,我们人人都要宣传“八荣八耻”,并且当场为大家演唱了“八荣八耻”歌,受到了现场群众的拍手称赞。一位72岁的老大娘路过边家村,看到我们在维护交通秩序,主动找到我所主管同志,提出她希望也能参加这项活动中来,为了满足老人的愿望,我们特意给她发了志愿者的标志及小旗帜和哨子,老人非常高兴并认真地在街头义务维护交通秩序。这位老人的事例,“西安晚报”于9月21日专门进行了报道,并刊登了老人当时值勤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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