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流动人员公寓及经济适用房工程获“陕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称号

   为加强我所人才队伍的建设,吸引优秀科技人才来所并进一步改善广大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经中国科学院审核批准,“西安光机所流动人员公寓及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即18号楼)”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建设。该工程项目为框剪结构,总高24层,预计建设总工期一年半。
   在18号楼的建设中,所领导高度重视该工程的建设质量,明确提出18号楼工程项目要经的起历史的考验,要建成让中科院满意、让西安光机所满意、让广大住户满意的优质工程。同时所基建办坚持把施工质量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来抓,加强与施工方、监理方的密切配合,并提出了该项目建设质量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在施工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省十一建项目部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项目技术攻关活动,并在工程中采用了许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了工程的质量。承担项目监理任务的华茂监理部加大了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力度,对于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多次提出预控建议,有效的减少和避免了建筑通病的出现。经过各方的努力, 18号楼建设项目不仅进展顺利而且工程的质量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好评。日前,经陕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西安光机所流动人员公寓及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被陕西省建筑业联合会授予“陕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称号。

   目前, 18号楼建设项目已进入尾期,有望在今年11月交付使用。(基建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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