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评选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所光谱成像技术研究室申报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拟提名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并实名形式向本单位提出。

  以单位/部门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或部门负责人姓名,并写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信箱。

  凡表明真实身份、如实提出异议意见、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异议为有效异议。对无效异议及超出公示截止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苑馨,88887706

  邮箱:mayuanxin@opt.ac.cn

  (公示详细内容请进入外网OA系统查询)

  综合科研处

  2023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