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位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主动融入全球科技网络,针对共性科学问题、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对外项目合作。
二、资助重点
“需求牵引、贡献导向、成果落地”的实质性国际合作及港澳台合作,突出中国科学院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国际合作优势,重点资助开展以下对外合作:
1、“一带一路”科技基础能力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鼓励机构间实质性合作,重视合作外方的实际投入。
2、合作研发
面向重大需求、重大任务,合作研发变革性技术、高技术产品(材料、器件、设备等)、创新性科研条件平台。
3、民生转化与服务
优先但不限于制造业升级、农业、医药健康的民生科技转化。在境内转化,合作外方须做出重要技术贡献。在境外转化,合作外方须具有生产要素优势或/和市场优势。
三、申报条件
1、合作建议须精炼学术内容,重点描述国际合作方案与产出;
2、合作负责人应为中国科学院在职全职科研人员,且未承担其它在研的100万元及以上的中科院国际伙伴计划项目或“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ANSO)项目;
3、合作建议全年征集,国际合作局将分批次开展合作建议审核,并于10月底完成下一年度拟资助项目的遴选工作;
4、院属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组织本单位合作建议的征集,并通过ARP上报国际合作局。院属单位应主动整合内容重复、合作对象重叠的建议。对于扎堆提交“同质化”合作建议,或反复拆组换人、换合作国别提交“同质化”合作建议的院属单位,将暂停其上报资格。
四、填报说明
登陆新一代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项目建议书-新建”,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及“建议书内容”页签下相关内容。
“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全球共性挑战专项”,“项目执行期”栏中项目开始时间应为2024年1月。
联系人:
国际合作办公室 杨宇辰 石倩倩
咨询电话:81137489
地址:祖同楼301办公室
国际合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