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2023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所属各研究单元:

  按照《2023年度市院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单位重点围绕长春市光电信息与高端装备、化工新材料、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以前补助方式支持。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首年拨付70%,验收合格后拨付30%。

  1.引领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不高于100万元,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300万元(含)以上。

  2.成长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不高于70万元,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140万元(含)以上。

  3.菁英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不高于40万元,自筹经费匹配额度须达到40万元(含)以上。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单位,由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单位推荐到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长春市科技局会同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进行形式审查、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形成拟推荐项目名单后报送长春市科技局。

  2.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3.申报项目须与长春市域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不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具有长期合作基础,协议中须明确合作方式、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双方职责、经费投入、合作期限等内容。

  4.申报项目实施年限2年。

  5.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所有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均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科技合作处。

  推荐单位报送材料主要包括:正式推荐公函(一式3份)、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胶装成册)。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7月28日起至8月25日16:00截止,推荐审核时间为8月25日16: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9月1日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网址:http://www.cckct.com/(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

  (三)项目申报电话: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科技处

  张佳羽:18844543414

  朴雅宁:15567006262

  长春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  韩金睿:0431-88777262

  如有申报意向,请联系科创处郝芯加进行报名登记:88881623

  科技创新发展处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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