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所实际,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周五)至4月6日(周日)放假,共3天。4月7日(周一)正常上班。

放假前,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安排安全自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请广大职工节日期间注意安全,文明低碳祭扫,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所务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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